市級有關部門,區縣(市)公共資源交管辦、重點開發區域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機構:
為進一步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招標代理機構管理,規范招標代理行為,提升服務能力,促進我市招標代理市場健康有序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《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我辦制定了《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評價暫行辦法》,現予以印發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
2021年6月23日
甬資交管辦[2021]10號關于印發《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評價暫行辦法》的通知.doc